
旅美教授「翁达瑞」不满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诬告行为损害其名誉,求偿958万元,一审判陈败诉,陈不服上诉,高等法院今下午传唤两造审理。(记者杨国文摄)
民、刑事不同调!旅美教授陈时奋3年多前以笔名「翁达瑞」PO文,指称正参选新竹市长的高虹安博士论文涉抄袭,被高控告加重诽谤,陈获不起诉处分后反控高诬告罪并求偿958万元,刑事一审判高涉诬告罪10月徒刑,不过北院法官以不能证明高有「捏造不实的事实而申告」判决陈败诉、高免赔;陈上诉高院主张诬告罪为「既成犯」,高诬告行为已侵害陈的名誉,且高院刑事庭7月底判高6月徒刑,请求改判高侵权应赔偿,高院定今下午再度传唤陈、高两造审理。
全案源于,陈时奋针对高虹安博士论文一事,在脸书以「翁达瑞」名义,发表2021年10月18日「师生合谋之学术不伦:李杰与高虹安的故事」文章、2022年7月22日「高虹安退出政坛吧!」文章,陈在相关内容指称「高被论文教授李杰除名了」、高虹安博士文非原创」、「几乎有3分之2内容抄袭高任职资策会时共同撰写的期刋论文」等。高虹安提告陈涉加重诽谤,北检侦查后将陈不起诉处分。
陈时奋主张,高虹安对他提告加重诽谤罪,已涉及诬告罪,使其名誉受损,亦使他受有刑事追诉处罚的危险,依民事侵权损害规定,请求高虹安赔偿他侦查中委任律师所支出费用8万元及非财产损害950万元,共958万元。另外,陈亦提告高涉嫌诬告罪。
民事求偿案由北院民事法官独任审理,认定不能证明高虹安有「捏造不实的事实而申告」及行为具有不法性,今年4月判陈时奋败诉。陈不服,上诉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8月29日首度开庭,高虹安、陈时奋均委由律师出庭。陈时奋的律师指称,高虹安涉诬告陈时奋的行为明确,而诬告罪是「即成犯」,而且北院、高院刑事判决分别判高10月、6月徒刑,显示北院民事庭的判决理由不备、违误。
高虹安的律师主张,诬告构成要件是虚构事实,高虹安是针对陈时奋对她有夸大不实的评论,基于自卫才提告,并未就陈指她未适当引注部分提告,建请驳回陈的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