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法案是对现行法律《台湾保证法》(Taiwan Assurance Act)的修正。按照那部现行法律,国务卿对国务院规范美台官方交往的指导原则进行一次性的审议,而新的《台湾关系落实法案》将要求对这项指导原则进行定期审议,并每两年向国会报告一次。
法案规定,向国会的报告必须包括:1)描述该指导原则如何纳入某些考虑,比如国会认为台湾是由经过自由公平选举而和平组成的代议制政府治理;2)指出取消对美台关系自我施加的限制的机会和计划。
法案背景:美国务院规范美台官员交往的指导原则
美国在1979年与台湾断绝了外交关系,但是双方维持着强劲的非官方联系。美国国务院制定指导原则,规范美国联邦机构如何与台湾官方交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