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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住口角铸大错!新北男掐死朋友故布疑阵 判处无期徒刑
时间:2026-10-31 08:27来源: 未知 点击: 次

年约60多岁的男子周志荣因口角失控徒手掐死借住的朋友,事后故布疑阵,新北地院(见图)国民法官庭今依杀人罪判处周无期徒刑。(资料照)

年约60多岁的男子周志荣因口角失控徒手掐死借住的朋友,事后故布疑阵,新北地院(见图)国民法官庭今依杀人罪判处周无期徒刑。(资料照)

年约60多岁的男子周志荣去年4月让50多岁杨姓朋友借住新北市中和住处,却因口角失控徒手掐死杨男,事后故布疑阵,传简讯给自己手机:「我先走了」等,佯装杨是轻生,4天后找上一名朋友想把被害者搬回杨的住处,该友人获知后随即报警。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庭今依杀人罪判处周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另犯「电信法」盗用他人电信设备通信罪判刑6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周、杨2人是朋友关系,杨借住周男住处。去年4月21日,2人因故发生口角,周掐死杨男铸下大错后,开始故布疑阵,故意用死者的手机传讯给自己说「我先走了」、「我先走了,你在打电话」等语,但又不知如何处置尸体,竟把被害者尸体放在住处长达4天,直到25日才找2人共同好友,开口拜托对方帮忙搬运被害者尸体回杨的住处,企图佯装被害者是轻生死亡。

友人获知后拒绝并报警,侦查时,周男起初否认犯行,后来声称因杨男疑似骚扰女室友,争执中失手掐死被害者。检方调查后依杀人等罪嫌起诉;至于同住伴尸多日的女室友则说她不知此事,以为被害者「在睡觉」。

国民法官庭审酌周男犯罪动机、目的,犯罪时所受刺激、犯罪手段、2人关系,犯罪所生损害,暨被告生活状况、品行、智识程度、犯罪后态度,并考量他社会赋归可能性等一切情状,就杀人罪部分,量处无期徒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就盗用他人电信设备通信罪部分,量处6月徒刑,如易科罚金,以3000元折算1日。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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