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表示,本次修法以「检院同步升级」为主轴,透过员额弹性运用及专业人力补强,回应检察机关实际需求,并与法院体系同步调整。(资料照)
检察机关案件量攀升,财经、工程及科技等专业案件也日益复杂。行政院会15日通过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及附表修正草案,拟将第一类地检署再细分为两类、调整法定员额上限,并于高等检察署及其分署增设检察官助理与专责观护人,减轻办案负担;草案后续将送立法院审议。
法务部指出,各第一类地检署案件量成长幅度不一,现行分类难以充分反映人力需求,草案因此依案件负荷程度,进一步区分为「第一类之(一)」及「第一类之(二)」,配合调整法定员额上限,让不同案件规模的地检署,有更符合业务需求的人力配置基础。
在人力运用方面,草案将资格及职务内容相近的主任检察官与检察官、法医师与检验员,分别合并编列法定员额,并配合调整辅助人力员额,使各机关可依实际业务需求弹性调配;另调整观护人、临床心理师、咨商心理师及佐理员的法定员额,补强社会安全网络。
针对高检署及其分署,草案规划增设检察官助理,因应案件涉及财经、工程及科技等专业问题日益复杂,强化办案支援,让检察官能专注核心业务;另增设专责观护人,改善目前须向地检署借调人力的情形,强化社区处遇及司法保护工作。
法务部表示,本次修法以「检院同步升级」为主轴,透过员额弹性运用及专业人力补强,回应检察机关实际需求,并与法院体系同步调整,后续将配合立法院审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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