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女驾车撞上人行道上交通号志,警破窗解危。(图由警方提供)
苗栗县30多岁洪姓女子,昨(10)日下午驾车撞上竹南镇环市路三段人行道上的号志灯杆,警方获报到场时,洪女车门上锁并猛踩油门,景象吓人。员警为了安全,从副驾驶座破窗解锁,并拉开车门,喝令洪女熄火;洪女面对警方询问,语焉不详,经酒测没有酒驾情事,但洪女自称开车前有服用安眠药。
苗栗县竹南警分局竹南派出所所长张志钦与警员杜欣谕,于昨天下午3点20分许巡逻行经竹南镇环市路三段西行与博爱街口转角处,发现有一辆轿车撞上人行道的交通号志,随即下车上前处置。
员警上前发现,洪女一人于驾驶座,车门上锁,对员警呼叫没有反应,期间还猛踩油门,致使轮胎摩擦地面冒出白烟。员警见状,为了安全,从副驾驶座破窗解锁,并拉开车门,喝令洪女熄火。洪女面对员警问话,语焉不详且显得呆滞,警方进一步检视车内未发现违禁物,测得她的酒测值为0。
警方调查,洪女是从环市路三段骑楼将车辆驶出,撞上人行道上交通号志,自称驾车前曾服用安眠药,详细事故原因仍待进一步调查。洪女随后由救护人员送医治疗,警方也通知家属到院关心。
竹南警分局提醒,驾驶人若服用安眠药等影响精神与反应之药物后仍驾车上路,并出现无法安全驾驶情形,可能触犯《刑法》第185条之3公共危险罪,呼吁民众切勿心存侥幸,应避免用药后驾驶,以维护自身与他人安全。
洪女驾车撞上人行道上交通号志,还频频猛踩油门。(图由警方提供)
警方破窗解锁,拉开车门喝令洪女熄火。(图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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