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芭乐园凶杀案,主嫌赖志忠(左)依杀人罪嫌判处无期徒刑,共犯小弟张锡麒(右)刑3年6月。(资料照)
首次上稿:11:06
更新时间:16:22
彰化县男子赖志忠与郑姓女友合伙经营芭乐集货场,仅不满女方提分手,遂伙同小弟张男持西瓜刀埋伏行凶,朝郑女猛砍26刀致死。国民法官一审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经上诉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一、二审判决均无违误,今予以驳回,全案确定。
检警调查,53岁赖志忠与郑女为情侣关系,因长期情绪失控、施暴成性,期间亦将酬劳拿去赌博,并不时就向女方索讨钱财。郑女一旦拒绝即遭家暴,长期隐忍后提出分手。
判决指出,赖男于2023年12月7日上午,先购买西瓜刀,再伙同28岁男子张锡麒在溪州乡芭乐园埋伏。直至上午9时40分,二人见郑女出现后随即上前行凶,而张男先用胶带绑住郑女双脚,赖男则持西瓜刀、水果刀猛砍其躯干、双臂及右腿,造成19处深逾1公分刀伤,其中包括左肩砍穿胸壁深入胸腔,左手掌4指几乎断裂;最终,郑女经送医抢救后,因大量失血引发低血容性休克身亡。
犯案后,赖男再持刀划毁郑女车子的挡风玻璃与车门,并抢走手机丢入大排水沟企图毁证;两人逃亡不到一天即落网,警方依杀人、毁损、强制等罪嫌送办。
国民法官庭一审认定赖男杀意明确、手段凶残且未见悔意,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另张男则因从犯角色,量处3年6月徒刑,服刑后并需接受3年监护。
台中高分院二审时曾指,作为从犯的张男并无前科、素行良好,经鉴定为度智能障碍,虽可认知「杀人不对」,但却未能充分理解规范意涵,亦欠缺深层思考的能力,无法深刻认知到杀人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加上其深受赖志忠长期控制,包括生活及工作皆倚靠赖男,导致其于本案中控制能力有显著减低的情形,符合刑法第19条第2项之要件,依法减轻其刑。
赖男不服判决上诉认「一审量刑过重」,并引述一审判决书的附记,指杀人罪的法定刑包含死刑、无期徒刑及15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民法官虽选择无期徒刑,但仍留有疑义,盼能依刑法第49条减轻刑度;台中高分院二审仍维持原判决。案经再上诉,最高法院今亦维持一、二审判决,全案确定。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