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尸示意图。(情境照)
在工厂工作的男子阿庭,介绍1名女同事到另1家新公司服务,两人相约吃晚饭喝酒庆祝,餐叙后女方不胜酒力、意识不清,被男方载到台南1家汽车旅馆乘机性侵得逞。案发后阿庭很快赔女方60万元、双方并写和解契约,女方原答应不再提刑、民事告诉,但后又提出刑事告诉。台南地院判阿庭1年10月徒刑、缓刑5年,缓刑期内须付保护管束。
判决指出,受害女子因过往公司同事阿庭(化名)帮忙介绍获得新公司的工作职务,两人相约聚餐庆祝,阿庭于2024年4月5日下午6点许驾车搭载女方到台南市1家钓虾场用餐、喝酒。
直到当晚8点半许,阿庭与女方吃完饭离开钓虾场,女方因喝酒醉意识不清、体力不支,由阿庭扶上其座车并见有机可乘、就开车载女方到台南北区1家汽车旅馆入住709号房。阿庭利用女方酒醉、难以表达意愿,无法抗拒之际,脱去女方全身衣物、亲吻嘴、抚摸胸部及下体,并以自己性器官进入女方下体、性侵得逞。
阿庭坦承其犯行。法官查知案发后第2天(4月7日),阿庭即与女方达成和解,并依约给付60万元赔偿金给女方。和解书并记载男方向女方道歉及赔偿和解金后,女方原谅男方并抛弃对男方的刑、民事任何请求主张。
法官勘验阿庭认罪与女方和解过程的录音档部分内容,得知女方曾对阿庭说「让你不用刑事责任、不用进去关,那你应该多付点吧,我也不想要毁了你,你有家庭、有小孩都是无辜的,对,我们不会再提其他民事求偿与刑事诉讼」。
台南地院合议庭指双方确签立此和解契约,女方同意依约原谅阿庭犯行;但双方订定和解契约后另衍生出其他事端,女方才向检方提出刑事告诉。但既然双方和解契约未经撤销、仍属有效,考量男方很快支付赔偿金给受害女、达成和解,女方也同意依约原谅阿庭,情节有悯恕之处,依乘机性交罪对阿庭减轻量刑1年10月,并给予缓刑5年、缓刑期内须付保护管束的自新机会;此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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