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才刚进入青春期的国中少女,竟遭继父以每月1次之频率强制性侵。(情境照)
高雄市1名才刚进入青春期的国中少女,竟遭继父从2021年起至2024年间,以每月1次之频率强制性侵,直到少女年纪渐长慢慢懂事,不再隐忍,于2024年11月26日报警,继父到案坦承犯行,3年间累计性侵41次、1次强制猥亵,桥头地院审理认定被告共犯42罪,重判徒刑13年半,可上诉。
判决指出,被告甲男,与原告A女之母亲于2014年间结婚,同住在高雄市住所,2021年6月间,甲男见才就读国中的继女躺卧床上观看手机,竟心生歹念,将手伸入A女衣服内,抚摸A女胸部强制猥亵得逞。
甲男食髓知味,同年7月中旬起至2023年6月A女满14岁前,于住处以每月1次之频率,对A女强制性交共计24次。A女满14岁后仍持续对她强制性交计17次,直到少女年纪渐长,直到2024年11月26日A女不再隐忍,决定报警处理。
被告于法院审理时坦承不讳,法院依据A女于侦查中手写陈述状、被告与A女之对话纪录、义大医院性侵害事件验伤诊断书等认定被告强制性侵41次,1次强制猥亵,共犯42罪,判处徒刑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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