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保险公司业务员侵占客户保费184万元,屏东地院判他6个月徒刑。(资料照)
保险公司王姓业务员向张姓保户收取184万多元保险费后挪为己用,张姓客户因事后提出解约,致电该保险公司询问才发现王男未将收取的保费上缴公司,遂报警将将王男送办,屏东地院考量王男案发后已赔偿张姓保户225万多元,从轻量刑,依业务侵占罪判处王男6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及上诉。
王姓资深保险业务员陆续向张姓客户收取184万多元的保险费后,并未上缴给所属保险公司,因张姓客户事后想要解约打电话到保险询问,才发现王男并未将她的保费上缴公司,王男因而吃上官司。
事后经过调查,王男向张姓客户收取保费后,曾表示欲借用该笔款项,张女虽然应允,但要求王男须将保费缴回公司,王男却迟未缴回。
屏东地院审理后,认定王男犯业务侵占罪,考量王男事后已赔偿张女高出保费的225万多元,尽力弥补损害,并获得张女原谅,依全案情状,判处王男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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