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黄姓男子担任诈欺车手,去年出面收取20万元现金,被捕后虽坦承犯行,但因已是累犯,且未与被害人和解,遭判1年10月徒刑。(记者陈建志摄)
台中一名黄姓男子,去年加入以暱称「望云台」为首的诈骗集团担任车手,该集团谎称可下载投资平台APP进行投资,一位民众受骗去年6月17日相约在西屯区一家超商前交付20万元,并由黄男出面取款,警方事后逮捕黄男,虽坦承犯行,且称未获得报酬,但因已是累犯,台中地院依三人以上共同犯诈欺取财罪,处1年10月徒刑。
中检起诉指称,黄姓男子2025年6月17日前加入LINE暱称「望云台」等人所组成诈骗集团,该集团以暱称「陈美娟」等名义,向一位民众佯称,可下载投资平台APP进行投资等语,该位民众信以为真,与诈团成员相约于去年6月17日下午1点多,交付现金20万元。
诈团指示黄男,持伪造的勤投公司存款凭条,去年6月17日下午1点多,在台中西屯一家超商,收取20万元现金,得手后再将钱交给上手,以制造资金断点隐匿诈欺犯罪所得,该位民众事后得知受骗报案,警方循线查获黄男。
黄男在调查和审理时都坦承不讳,并有超商截图画面、勤投公司存款凭条与相关对话纪录截图画面可供佐证。
台中地院审理时认为,黄男不思循正当途径获取财物,以伪造私文书等手法与诈团成员共同诈骗,侵害他人财产权,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还制造金流断点,使检警难以追查赃款去向,并假冒投资公司成员,实际参与诈术实施,恶性较单纯领款的车手为重。
法官审酌,黄男坦承犯行,并因之前已经涉嫌洗钱遭判刑3月确定,属累犯,且尚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与赔偿,虽否认有因本案实际获得报酬,仍依三人以上共同犯诈欺取财罪,处1年10月徒刑,并科3万元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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