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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行驶国道3号南向沙鹿路段 突被前方曳引车掉落的电池砸中
时间:2026-04-14 00:28来源: 未知 点击:

民众po出的行车纪录器画面,可见前方曳引车掉落一巨大物品。(撷取自Threads)

民众po出的行车纪录器画面,可见前方曳引车掉落一巨大物品。(撷取自Threads)

13日下午1点多,有民众驾车行驶在国道3号南向175公里处台中市沙鹿路段,前方1辆曳引车载运的货物突然掉落,轿车驾驶闪避不及,致车头毁损,车主表示,虽人未受伤,但心有余悸;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表示,已通知曳引车主前来调查,强调高速公路上如因装载物掉落致生事故者,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以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罚锾。

民众在网路po文表示,13日下午1点50左右,行驶在国道3号南下接近清水交流道的地方,莫名被大车的掉落物袭击,车头几乎快毁,幸人未受伤,虽然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现在想想还是心有余悸。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队表示,这起车祸发生在13日下午1点50分,在国道3号南向175公里沙鹿路段,民众驾驶轿车行驶于中线车道,前方外侧车道1辆引车所载运的电池掉落,轿车驾驶闪避不及而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幸未造成人员受伤,车祸事故发生经过及肇因,持续调查厘清中,目前已通知曳引车驾驶到案说明。

警方并呼吁驾驶人装载货物时应避免超高、超宽、超长或超载,并确实捆扎牢固,以维行车安全,在高速公路上如因装载物掉落致生事故者,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驾驶人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罚锾。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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