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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停家门口遭窃 2嫌落网辩「脚痛才骑走」已变卖
时间:2026-04-13 22:59来源: 未知 点击:

王嫌(前)将电动自行车骑走,周嫌(后)则是把风,2人已将赃物变卖。(记者陆运锋翻摄)

王嫌(前)将电动自行车骑走,周嫌(后)则是把风,2人已将赃物变卖。(记者陆运锋翻摄)

王姓、周姓男子上周某日行经台北市南港区中坡北路一处巷内时,见公寓大门旁一台电动自行车未上锁,竟顺手牵羊窃走,而失主陈姓女子发现电动自行车不翼而飞,随即向南港分局警方报案,警方连日调阅监视影像追查,将2嫌查缉到案,但他们辩称是脚痛才会骑走且已变卖,询后依窃盗罪嫌送办。

南港警分局调查,42岁陈女于上周某日上午9时许,将价值11500元电动自行车停放自家公寓大门旁,当天下午4时许取车时,发现电动自行车已遭窃,随即向警方报案求助。

据知,警方连日调阅过滤多支监视影像后,发现69岁王姓及52岁周姓男子涉有重嫌,其中周嫌为把风、王嫌则是下手偷窃电动自行车,警方锁定2嫌身分后,通知到案说明。

警询时,周嫌辩称是因脚痛行动不便,才叫王嫌骑走该电动自行车,至于窃取的电动自行车已经变卖,警询后将2嫌依窃盗罪嫌移送士林地检察署侦办。

警方呼吁,民众应妥善保管自身财物,避免宵小有机可乘。另窃取他人财物涉犯刑法窃盗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陈姓女子遭窃的电动自行车。(记者陆运锋翻摄)

陈姓女子遭窃的电动自行车。(记者陆运锋翻摄)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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