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办完过户后没过多久,姚女士就收到了执法部门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她这才知道,原来曹先生早就把房子里两处承重墙给拆了。更让姚女士郁闷的是,双方签完合同后、房屋正式交付前,执法部门其实已经接到举报上门检查过,确认承重墙被拆的情况。但曹先生从头到尾只字未提。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先生故意不把执法部门上门检查的情况告知姚女士,明显违背了诚信原则。而且,承重墙一旦恢复,房屋布局就跟看房时发生了明显变化——这种隐瞒,足以影响姚女士当初到底要不要买这套房。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曹先生退还206万元购房款,并赔偿姚女士相应损失。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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