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审判17年
未知 2026-04-30 16:31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被控在京华城容积率收贿、侵占政治献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依违背职务收贿、侵占政治献金等,重判柯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6年。台北地检署今针对柯文哲、沈庆京等6人犯罪事实及量刑提起上诉,黄景茂、应晓薇、端木正等3人量刑部分提起上诉。
北检指出,对于柯文哲涉贪等案上诉范围为,柯文哲、沈庆京、李文宗、李文娟、张志澄、吴顺民之“犯罪事实及量刑”部分,均提起上诉;黄景茂、应晓薇、端木正“量刑”部分,均提起上诉;彭振声、邵琇佩,均不上诉。
北检指出,柯文哲、沈庆京涉贪污图利部分,原判决漏未认定被告柯文哲与沈庆京于111年2月间共同施压证人林崇杰(时任北市产发局长)部分,致犯罪事实之论述及量刑之基础未能完整,应予再行审酌。贪污收贿部分,原判决就被告柯文哲遭诉收受沈庆京交付现金贿款1500万元不另为无罪谕知,认事用法有所违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