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儿牛腾宇遭广东当局以及中国某高级权贵的仆从——杨晔的构陷,被冤判14年,即《部督1902136专案》。(请查看我往期文章或谷歌搜索“牛腾宇”了解案件详情)
两个月前,我聘请到了一位北京著名律师,为我儿牛腾宇代理。我方代理律师向二审法院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遭到该法院及其上级单位广东省高院拒绝。
广东高院起初同意律师阅卷,但仅在一天之后就反悔,并表示案卷没归档,法官张书铭不知搞哪了,无案卷可阅。这样的说法显然是不能被我方接受的。
几天后高院院长张海波拍了拍自己那无比昏聩的脑门,给出了一个“权威”解释。他以数年前五部委出台的一项行政法规为由,拒绝阅卷。
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依照这条法律,我方代理律师有权查阅案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当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法律应该大于行政法规,故而我方代理律师有权阅卷,广东高院不得拒绝,院长张海波的说法并不成立。
张海波在中国体制内从事法律工作,一步步爬到了广东省高院担任院长,这样一个“司法老油条”,其对法律不可能不熟悉。他的行为即便以中国体制内的视角来看,也与耍流氓无异。所以没过多久,张海波又改口称,广东高院没有不允许阅卷,只不过需要我方先答应其各种无理条件后,才允许阅卷。如:先把申诉材料提交了,才允许阅卷。
众所周知,任何人在没有看考题之前,如何能直接给出准确的答案?我方代理律师在没有查阅案卷的前提下,如何能写出准确的申诉材料?况且,如果我方真按广东高院的要求,代理律师写了一份申诉材料并提交,但广东高院依旧耍赖不予阅卷,我又当如何是好?院长张海波此前就曾多次对我进行欺骗,对上对下,他就不曾说过一句实话。这样一个老骗子,坐在广东高院庙堂之上,身旁保安法警环绕,我既无斩那奸官的三尺之剑,又无公权力保驾护身,根本奈何不了他。
从这里足以看出,广东高院并不是拿不出案卷供律师查阅,也不是真的有任何法律法规限制代理律师阅卷,而是为了掩护冤案炮制者们,想要设下陷阱,阻止我方维权。
因为广东当局在当初炮制该冤案时,手法过于粗糙,导致案卷中问题太大。一旦将案卷提供给律师查阅,翻案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所以张海波必须要设法挖坑,以同意阅卷为诱饵,使我为了能够阅卷,答应他提出的前提条件。一旦我答应了这些耍流氓式的前提条件,我便掉入了他们所设置的陷阱之中,本次维权行动很可能就要宣告失败。
起初,在冤案发生的初期,炮制者之一的中国某高级权贵的仆从——杨晔,网曝曾多次向广东当局的官员进行金钱贿赂和性贿赂,并在贿赂过程中设下圈套,录制录音、视频等把柄,拿捏了相当一部分广东当局的官员。这些被拿捏的官员或出于自愿、或出于被迫的形式,替杨晔构陷我儿牛腾宇。
张海波本人于2023年才调到广东高院,并未参与过对冤案的炮制,也不必担心因为该冤案的问题被追究责任。可他却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舍命掩护冤案炮制者。可以看出,张海波出于某种情况,已然与冤案炮制者深度合作。不过,张海波是否已经被杨晔及手下以金钱或性贿赂拿捏,还有待进一步发掘,但其所作所为,已经将自己置于万劫不复的地步。


文章来源:维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