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48岁男子邱明治于10月2日持刀当街连续随机砍人,于住家被逮。(资料照)
苗栗市48岁男子邱明治于10月2日持刀当街连续随机砍人,造成2名国小学童及50岁林姓男子受伤,其中一名国小女童及林男重伤。苗栗地检署侦结,认邱男涉犯杀人未遂罪3次,将他提请公诉,并量酌邱男已有杀人未遂前科,习性凶残,为保护重要法益及社会安全,具体求处无期徒刑。
苗检发言人主任检察官刘伟诚说明,邱男随机持刀对素昧平生,彼此毫无嫌隙、纠纷之3名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攻击、挥刺。且行凶前,3名被害人也未对邱男有任何刺激其情绪之行为。而其中2名被害人尤为国小就读之柔弱女性儿童,对邱男之攻击,几无反击之能力,除造成被害人极大之身心创伤外,行凶过程既为多人所目睹,危害公共秩序与社会安宁甚钜。
刘伟诚指出,再者,邱男曾于2015年间,持剪刀向多位被害人挥刺而犯杀人未遂等案,经法院判处重刑并执行完毕,可见邱男对刑罚反应力极为薄弱,更有持利器随机攻击被害人要害部位之凶残习性,为保护重要法益及社会安全,爰就邱男所为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未遂2次、杀人未遂1次罪嫌,均具体求处无期徒刑,以示儆惩。
邱明治10年前持利剪于住家附近的超商内刺伤3名无辜顾客及1名到场处理员警,犯杀人未遂罪被判处9年3个月。今年3月,他服刑期满出狱,于10月2日下午又再手缠利刃于街头随机砍人,造成丁姓、徐姓2名国小女童及50岁林姓男子受伤,其中丁姓女童、林男伤重一度于加护病房抢救,幸皆已平安出院。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