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交通分队小队长疑长期窜改车祸资料、查询大量个资作不明用途,7名队员中5人具名检举。警方调查确认异常,记过调职并移送南检侦办。(记者王捷摄)
台南交通分队一名小队长疑长期窜改车祸资料,并查询大量个资做「不明用途」,7名队员中有5人具名检举,认为小队长伪造文书、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警方经内部调查,对小队长记大过、调地,并函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车祸事故在警方内部分为三等,A1死亡车祸最严重,接著是A2人员受伤等级的车祸,以及最轻微的A3车辆受损、财物损失车祸,其中A1与A2的数据,各地警察局与市政府最为重视,民众也常以此数据评论交通状况是否良好,但A3的统计就不如前两级列入管制。
但是,台南的小队长疑似受到车祸件数压力,将辖区内的A2事故想办法改列A3,或是拖延上报资料,借此美化车祸数据,但他的行为涉及伪造文书,还可能因此让队员连带负法律责任,另外队员也发现,小队长与外界人士接触频繁,曾输入多笔与勤务无关车牌号码,调阅民众资料。
曾有队员向分局反映,小队长轻报事故会有法律责任,但分局内部没有处理得当,加上小队长对内部管理严格,造成基层反弹,上月5位队员具名检举,要求督察单位介入,初步调查后,确认小队长调阅百笔资料,情节重大,将小队长记大过并调整非主管职。
同时,督察单将初步证据函送南检,将以伪造文书、违反个资法方向侦办,警方强调会严谨调查,配合提供查询纪录与相关资料厘清相关责任,因侦查不公开不对外说明,未来将加强对内稽核制度全面检讨,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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