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星庆生玩砸蛋糕却砸出火,KTV内爆发冲突,吴男被控聚众斗殴。法院认定他孤身反击、非纠众行为,最终判决无罪确定。(资料照)
替友人庆生没想到却被蛋糕砸出火。吴姓男子去KTV会馆中替林姓友人庆生,岂料席间被蛋糕砸中怒掀桌,与一群朋友在中庭爆发冲突。云林地检署以聚众斗殴起诉,但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认为,整场吴男一打三,维持无罪。
去年8月15日晚间,吴男与寿星林男及友人聚会唱歌,席间吴男被蛋糕砸中,愤而掀翻桌面杂物离席。林男与友人追出理论,双方在会馆中庭拉扯互殴,一度有人抢夺垃圾桶推挤攻击,现场顾客受惊,由警方到场处理。检方指出该处属公众得出入场所,斗殴外溢造成不安,已危及社会秩序。
检方主张,依刑法第150条聚众施强暴胁迫的构成要件,重点是三人以上共同以强暴或胁迫制造骚乱,此案有四人互殴,监视器画面与到庭证述足证行为态样具骚扰性与威吓性,寿星林男与朋友,利用人数与现场态势扩大骚动,对会馆其他顾客造成恐惧与不便。
法院调阅影像并综合证述后认定,当时为林男与友人三人围殴吴男,双方处于敌对关系,欠缺共同目的与合致意思。聚众犯须三人以上朝同一目标共同施强暴或胁迫,吴男始终孤身在场,行为仅属单方反击,与聚众要件不合。另斗殴所生之伤害部分没有提告,也没办法成立其他罪名。
一审判吴男无罪后,检方不服上诉。二审认为,原审认事用法并无不当,检方未提出新事证。聚众斗殴的规定,是强调维护公共安宁,虽然是以共同施强暴为前提,但这个案子是吴男一对三互殴,难认为纠众骚乱,最终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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