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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泄漏165反诈平台资讯 新庄前警员、里长均判刑
时间:2025-10-20 15:46来源: 未知 点击:

新北地院。(资料照)

新北地院。(资料照)

新北市警新庄分局前警员王晟育(已退休),涉将165反诈骗系统平台内被害人姓名、报案资讯等传给新庄裕民里前里长曾榆期,从事诈骗的曾榆期之子曾家伟获知后随即回报其所属诈团成员知悉,不仅如此,王另帮曾榆期、曾家伟或里民查询10多位民众个资,甚至帮一名廖姓里民的女友查询互助会欠款对象个资,助廖男女友取得对方地址提出民事诉讼,新北地院审理后依伪造文书4罪判处王晟育1年8月徒刑,缓刑4年,并向公库35万元及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

同案被告,曾榆期共同犯公务员登载不实事项于执掌准公文书2罪,判刑1年3月,缓刑3年,并向公库20万元;可上诉。

检方调查,王晟育于2011至2024年间,先后于丹凤及新树派出所任职,任职于丹凤所期间,裕民里为其警勤区,因此与曾榆期熟识;至于曾家伟因涉嫌加入诈团,为了及时掌握所用于诈欺犯行的人头帐户有无列为警示,或被害人通报资料等165反诈骗系统平台显示消息,以作为所属诈团向人头帐户的使用人,索取人头帐户遭报案后未能持续使用的赔偿金,遂透过曾榆期引介认识王晟育。

检方调查,王涉嫌依曾家伟或由曾榆期转达曾家伟要求,将165反诈骗系统平台内的被害人姓名、身分证字号、报案资讯、受害金额、汇款帐户等,泄漏给曾榆期,曾再转传给其子,辗转流入诈团手中;不仅如此,王还帮曾榆期、曾家伟或其他里民查询10多位民众个资。

此外,王另涉嫌帮一名廖姓里民的女友查询互助会欠款对象的地址,甚至还偷查曾榆期选里长的竞争对手个资(上述两部分与曾榆期无关)。

法官判定王男所为触犯刑法泄密、公务员登载不实准公文书罪,及违反「个资法」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以较重的公务员登载不实事项于执掌准公文书罪论处;法官并斥责2人所为让人民对公权力的信任产生不良影响,但念及2人犯后始终坦认犯行,有悔意,曾未因此未获有不法利益,分别判处上述徒刑,并宣告缓刑。

☆自由时报电子报提醒您,防诈骗专线︰165,报案专线︰110☆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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