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可公关行销公司董事长李文娟。(资料照,记者刘信德摄)
台北地院审理前台北市长、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等11人涉嫌京华城贪污、侵占民众党政治献金等案,由于木可公关行销公司董事长李文娟、会计师端木正2人科技监控将到期,北院合议庭认为仍有延长必要,日前裁定2人皆自10月15日起,延长2人应遵守接受适当的科技设备监控,每日上午10时以个案手机报到,拍摄自己面部照片同步传送至科技监控中心,为期8个月。
李文娟、端木正去年8月14日被台北地检署约谈到案,检方翌日谕令李文娟150万元交保、端木正100万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并以个案手机每日上午自拍上传照片报到。北检去年底侦结,依公益侵占、填制不实会计凭证罪起诉李文娟,端木正则依行使登载不实文书、准文书罪起诉。
北院审理时,今年2月裁定自2月15日起,李文娟、端木正维持个案手机每日定时报到的科控强制处分8个月,但不再限制其出境、出海;2人提出抗告,高等法院3月驳回确定。由于期限近日将届满8个月,台北地检署向法院声请延长科技监控。
法官日前开庭询问,李文娟和律师称,她已超过1年没有工作收入,欠缺逃亡国外的资力,且她涉案罪名的刑度不高,有获判缓刑的可能性,实在没有弃保潜逃的可能及必要,150万交保已足以防杜她逃亡的风险,没必要再施以科技监控。端木正答称,所涉非重罪,子女都在国内,还须照顾年迈母亲,侦查中已缴纳100万元具保金,没有潜逃规避刑责的必要。
北院审酌,全案目前尚在审理阶段,本项科技设备监控,已属比羁押轻微的替代处分,为适当及必要的监控措施,符合比例原则,裁定延长个案手机监控8个月。

会计师端木正。(资料照,记者张文川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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