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新闻 >

直播主交往2个月被男友骗百万 法官判还钱
时间:2025-08-20 13:23来源: 未知 点击: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判决宋男须返还104万3550元及利息,全案可上诉。(资料照)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判决宋男须返还104万3550元及利息,全案可上诉。(资料照)

〔记者刘咏韵/台北报导〕台北市庄姓女子控诉,男友自称经营酒类公司,并多次以公司周转困难、厂商货品有问题、暂付不出员工薪水等理由向她借款,短短两个月共汇款114万元。事后,庄女才揭穿宋男并非酒商,而是一般上班族,借款目的仅为填补他侵占公司款项的缺口,愤而提告求偿。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判决宋男须返还104万余元及利息,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庄女与宋男透过直播认识后交往,宋男在去年4月至5月间,以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多次要求借款。庄女信以为真,先后于4月14日、15日、17日及5月6日,分别汇款20万元、4万5千元、4万5千元与85万元至宋男帐户,共计114万元。

不过,庄女发现,宋男并无酒商公司,实际身份是受雇于某家公司的上班族,仅因私下侵占公司资金,被要求偿还,才编造谎言向庄女借钱。宋男被揭穿后,声称帐户遭冻结,部分资金卡在里面,并要求庄女再借10万元帮忙「还公司」;庄女心软交付现金,但宋男最终仅归还19万6450元,其余超过百万元款项迟未偿还,甚至避不见面。

庄女愤而报警,提出银行汇款明细、报案纪录、LINE对话截图等佐证,并指宋男行为已被台南地检署起诉,目前在台南地院另案审理。

士林地院审理时,宋男未到庭,也未提出任何答辩。法官依据庄女提供的书证及相关卷证,认定宋男确实以诈术取得114万元,事后仅归还部分,已构成侵权行为,应赔偿94万3550元;另10万元则属于借贷,亦应返还。

法院认为,宋男的行为属于故意不法侵害财产权,依民法第184条可请求损害赔偿,10万元借款属「消费借贷」,庄女有权请求返还,判决宋男应给付庄女共104万3550元,全案仍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免责声明:中国民生播报网本栏目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民生播报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中国民生播报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opyright © 2002-2025 Chinamsbb. 中国民生播报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
1111111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111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