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车却遭仙人跳?民进党立委林俊宪今陪同陈情人「米米」共同举行记者会。(记者田裕华摄)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试车却遭仙人跳?民进党立委林俊宪今陪同陈情人「米米」共同举行记者会,指米米家人去年9月试乘要价615万的BMW M3 Touring后决定不买,隔天却被业务告知在国道超速逾40公里要被吊扣车牌,要求巨额赔偿。林说,业务是否与警方勾结并无证据,但他强烈怀疑,要求彻查。
林俊宪并要求经济部应针对试驾制定定型化契约,以保障消费者及车商权益,同时也应有行车记录器还原情况。
林俊宪表示,米米有将故事写在网路上,去年9月26日业务带她试车,试乘前还特别带她去国道警察局和警方「打招呼」,试车时则说「这部车很会跑。」要她「催下去!」结果试车后米米决定不买,业务就告诉她当天开车超速,被警方以雷射拍照,是七堵分队拍的,且时速达165公里。
林俊宪强调,开罚单警察一定还要时间处理,才会寄给当事人,不会那么短时间就知道速度、哪个单位开出来的。去年9月30日业务再对米米说,超速地点在北二高南下汐止隧道口,时间是中午12点,是国道第九队拍的,其大队部在头城,短短一周内业务讲得非常清楚,消费者当然会怀疑(被设局)。
林俊宪说,由于超速逾40公里要吊扣车牌6个月,业务找上米米说「不买车要赔」,就给了几个条件:一、赔偿108万(每日租金6000元*30天*6个月);二、500万买下被扣牌的试乘二手车;三、以出清优惠价580万+赔偿30万买同款旧年度库存新车;四、买同厂他款新车,依毛利和营业损失折算赔偿金额。
林俊宪表示,后来消费者以220万买了另一台车,车厂说还要赔54万,后来又说不行,寄存证信函要求108万,最后车厂提告求偿216万。
米米则代表家人为超速驾驶道歉,强调超速是不对的行为,「我们并不是不想负责,也请大家引以为鉴,不要听业务叫你加速就加速。」她也提及,试驾过程中业务甚至还帮他们以换档拨片降档,一加速车子就冲出去。
林俊宪强调,目前试车没有定型化契约,是车商自己订的契约,对消费者毫无保障,要求经济部应订定规范;其次,试驾应有行车记录器保存证据,至少要留60天;第三,应彻查卖车业务是否有和警察勾结,毕竟状况显不合理。
对此,国道警察局副局长陈杏结表示,本案调查结果,违规地点前300到1千公尺有设取缔标志,且视线清晰,依法举发并无错误。其次,业务员要找的分队长去年7月就已退休,业务员所得资讯是其同事告知,警方没有泄密。
但,林俊宪质疑,台湾每天有那么多案件,怎么可能第二天就知道相关资讯,超速是错的,造成车商损失要谈赔偿可以,本案也已进入司法,但开红单的详细资讯流出应该防堵,请警方再检视流程。

米米家人去年9月试乘要价615万的BMW M3 Touring后决定不买,隔天却被业务告知在国道超速逾40公里要被吊扣车牌,要求巨额赔偿。(林俊宪国会办公室提供)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