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朝源走出法院,被郑男挥拳击中下巴。(记者张瑞桢翻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拥有5亿房地产的赖姓高中生,2023年5月4日与代书助理夏朝源到户政事务所办理同性结婚,1小时后于夏男住处坠楼死亡,刑事部分,法院依伪造文书罪判刑夏男1年6月确定,他目前服役中,民事部分,台中地院一审判决婚姻无效,去年12月夏男上诉二审时,开庭结束后,被不满他的郑姓美发师,于法院外挥拳击中脸部,辱骂夏男是畜生,呛声「有本事来告我」,台中地方法院依伤害罪判郑男3月刑期,可易科罚金。
此案外案发生于去年(2024年)12月5日中午,当时夏朝源在警察戒护之下,走出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郑男突然冲出挥拳且辱骂畜生,夏男当时大为吃惊,下巴挨一拳后,整个人往后仰,但没跌倒,很快进入计程车离开现场,事后提出伤害告诉。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郑男同时打人且辱骂畜生,一行为同时触犯伤害罪、公然侮辱罪,依刑法从一重的伤害罪处断,法官强调,两人互不认识,亦无其他重大仇怨、纠纷,郑男仅因一时气愤,竟趁隙于夏男开完庭,于警力戒护下,步出法院之际徒手殴打,造成夏男颜面、口腔、胸腔及左手多处擦挫伤等伤害,辱骂畜生等语,足以贬抑夏朝源的人格及名誉,判处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与上诉。
另外,郑男现场呛声,「有本事来告我」,台中地检署认为,恐吓危害安全罪构成要件,必须是将「惡害」(例如要杀你)通知被害人的主观犯意与行为,导致被害人心生畏惧,但郑男上述话语,只是郑男表示夏男可以提出告诉,不是「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的「恶害通知」,此部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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