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指出,张男与共犯许姓友人因邻桌男子起身离去时「对看」了一眼,竟心生不满拿起放在桌上的未出鞘短刀指向对方。(记者吴升儒摄)
〔记者刘咏韵/台北报导〕台北市42岁张姓男子与友人用餐时,因不满邻桌男子与他「对看」,竟出言恐吓并拿出短刀指向对方,友人更一度将刀抵住对方腹部,场面惊险。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拘役35日,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张男与共犯许姓友人去年4月某日深夜在一家海鲜餐厅用餐,因邻桌江姓男子起身离去时与张男「对看」了一眼,张男竟心生不满,对江男怒呛:「看三小,让你死(台语)」,并拿起放在桌上的未出鞘短刀指向对方。
许男见状更进一步接过短刀,快步走向江男,将刀抵住其腹部,江男惊恐逃离,随即通报处理。警方获报到场后,在现场查扣张男留下的短刀,调阅监视器画面厘清事发经过。
台北地院法官审理时,认定张男与许男有事前共犯意图与行为分工,构成共同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张男事后虽坦承犯行,但未赔偿江男损失;至于江男声称两人涉有杀人未遂嫌疑,法院认,张、许虽曾亮刀并有推进动作,但未出鞘、亦未造成实际伤害,难认有杀人故意,故未另论以重罪。
法官考量,张男过去曾有妨害公务、毁损等前科,素行不佳,另衡酌其仅具国中肄业学历,目前从事殡葬业,月收约3万元,并须扶养年迈母亲等情状,判处拘役35日,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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