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成功岭,图中人物与新闻事件无关。(资料照)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廖姓役男去年入伍,是成功岭陆军步兵旅二等兵,却于入伍第一天就宣称「不想当兵」,竟于营区拿剪刀刺伤陈姓士官长,台中地院依对长官施强暴罪判刑1年1月,民事部分则应赔偿士官长10万330元。
判决书指出,廖男2024年11月25日于成功岭入伍,是步兵旅的二等兵,陈姓连士官督导长(士官长)是他的长官,廖男却在入伍第一天的下午3时许,于营舍后方集合场,从资料填写处桌上拿取剪刀1支,藏于随身行李,忽然取出剪刀刺向陈姓士官长颈部,导致士官长颈部受伤,士官长随即退后,廖男又持剪刀挥舞,再度冲向士官长作势攻击,对有命令权的长官(士官长)施暴,幸经火力连姚姓连长阻挡喝斥,廖男才将剪刀丢下。
台中地院审理时,廖男主张自己有精神疾病,法官却认为,他既经身体健康检查后,认定适合服役,并因此入伍报到,难以认定报到当日身心状况即不佳,导致无法辨识行为违法,或辨识能力不足,且他报到当日就表示「不想当兵」,依对长官施强暴罪判刑1年1月,检方与廖男未上诉而确定。
民事部分,士官长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赔偿医疗费用330元、精神慰抚金40万元,合计40万330元,廖男则不否认犯行,但士官长求偿金额太高,他无法给付,台中地院则认为精神慰抚金以10万元适当,判决应赔偿10万330元,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