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亿总裁」陈政谷(左)不愿戴电子脚环提出抗告,二审法院认为「犯罪嫌疑确属重大」驳回,图为他向警局报到场景。(资料照,记者廖耀东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地检署侦办九州博弈集团,起诉有「百亿总裁」之称的九州集团总裁陈政谷,他涉嫌赌博与洗钱438亿元,台中地院上月18日裁定陈配戴电子脚环当庭释放,限制住居与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周二、四、六向警方报到,检方与陈政谷都提出抗告,陈并指检方起诉举证不足,他未来可能无罪,应撤销戴电子脚环等处分,法官裁定全部驳回。
台中地院于今年4月裁定陈政谷2亿元交保,检方抗告成功,陈再度羁押,台中地院之后更裁提高为3.5亿元,陈却拒绝交保,表示「愿意进去关」,台中地院上月(6月)18日裁定3.5亿元交保,外加电子脚环监控,但陈宣称觅保无著,台中地院裁定陈配戴电子脚环后释放。
检方抗告指出,陈政谷犯罪所得达438亿余万元,曾委托「有台湾最美董座」之称的下属徐培菁,洽商买私人飞机,证明他财力雄厚,有逃亡能力,一审裁定的防逃强度不足。
陈政谷与律师也抗告说,检方举证不足,难以证明陈犯罪嫌疑重大,基于无罪推定原则,他未来可能无罪,也就不需对他实施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以及配戴电子脚环等措施,声明这些处分撤销。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为,陈政谷犯罪嫌疑重大,但因上月17日羁押期届满,一审法院审酌案情庞杂,且同案被告人数众多而未能辩论终结,但陈的羁押原因仍存在,检察官抗告指陈有高度逃亡之虞,台中地院一审应命陈不得离开住所、需交付护照与旅行文件、应远离机场、港口、海岸线,但二审认为一审的裁定已足够,驳回检方抗告。
至于陈宣称自己「将来受有罪判决之可能性仍甚高」,二审也认为陈的犯罪嫌疑确属重大,上述说法没有理由而驳回,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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