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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院南服中心副执行长陈慧玲 任澎湖议员期间涉诈助理费起诉
时间:2025-07-17 16:39来源: 未知 点击:

行政院南部服务中心副执行长陈慧玲,因涉嫌担任议员期间诈领助理费提起公诉。(记者刘禹庆摄)

行政院南部服务中心副执行长陈慧玲,因涉嫌担任议员期间诈领助理费提起公诉。(记者刘禹庆摄)

〔记者刘禹庆/澎湖报导〕前行政院南部服务中心副执行长陈慧玲与其夫婿蔡灯财,因担任澎湖县议员期间,涉嫌利用人头诈领助理费,经澎湖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郭耿诚指挥法务部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侦办,全案侦查终结,今(17)日提起公诉,并将在押被告陈慧玲夫妇一并移审澎湖地方法院。

起诉书指出,陈慧玲自2014年12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24日止担任澎湖县第18、19届议员,与其夫蔡灯财因入不敷出,由蔡灯财向澎湖县议会虚伪申报亲属许姓、陈姓、洪姓、洪姓等人为陈慧玲之公费助理,致澎湖县议会按月将「每月助理补助费」及每年「年终春节慰劳金」等费用分别拨付至许姓等人之金融帐户内,再由蔡灯财将诈得之助理补助费,用以支付生活开销或缴纳其名下信用卡费及孝亲费等用途,共向澎湖县议会诈取645万1234元。

经查陈慧玲夫妇等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并宣告褫夺公权,不法所得将声请法院宣告没收并追征其价额。

主任检察官请法院审酌国家立法给予议员补助费之本旨,系因议员所司地方自治立法等业务庞杂,且常涉及专业,乃有补助期使遴用优质助理,协助问政,提高议事品质之必要,被告陈慧玲夫妇,仅因渠等入不敷出,即以虚报助理薪资之非法方式诈领澎湖县议会之公费助理补助费,所为应予非难,渠等于侦查中均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并均愿意缴回全部犯罪所得等一切情状,分别量处适当之刑度。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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