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亲孕妇遭李男违规驾驶撞伤后流产,提告求偿41万,法院认流产与事故无关,判赔1万8千多元。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颜姓孕妇骑车与开车李姓男子发生碰撞,她怀孕5、6周,事故后一周内流产,提告求偿41万8653元。法院审酌医疗纪录,认为精神压力可能导致流产,但与车祸无直接因果关系,仅判李男赔偿1万8829元。
2021年早上,李男开车与骑机车的颜女发生碰撞,颜女受有腹壁挫伤、右小腿挫伤,当月底进行药物流产。
颜女主张,流产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她与未婚夫同住,育有两名尚未成年子女,并非未婚夫所生,事故后因身心状况,要未婚夫协助生活起居,但未婚夫需上班无法全天照顾,只好额外雇人接送子女上下学及处理家务,因车播被迫离职,请求李男赔偿医疗费、安胎照护费、看护费、机车损失、薪资损失与精神慰抚金等,共计逾41万元。
法院指出,根据医院资料,颜女在事故2天前就被诊断胎儿无心跳,胎体虽可见但已无发育机会。事发当日,颜女到奇美医院急诊,医师也未观察到胎儿心跳,医疗报告认为,怀孕未满6周本就难以确认心跳,除非重大撞击损及骨盆腔,否则早期胎儿不易因车祸直接受损,颜女事后流产虽可能与身体或心理因素相关,但难以证明与车祸直接有关。
法院最终仅认定李男未注意来车、贸然左回转构成过失,对颜女造成轻伤与财损,李男在刑事部分被依过失伤害罪判刑2月,民事认定颜女损害包括医疗费990元、交通费4100元、机车修理费1万2994元、工作损失1万305元与精神慰抚金2万元,共计4万8389元,其他请求驳回,不可以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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