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澎湖地方法院简易庭,判决假结婚香港男子6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刑满驱逐出境。(记者刘禹庆摄)
〔记者刘禹庆/澎湖报导〕香港男子黄俊珲,因想取得台湾延长居留权,竟动起假结婚的歪脑筋,透过抵澎旅游,与澎湖杜姓女子假结婚,经澎湖地检署向澎湖地方法院申请简易判决,依伪造文书罪嫌判执行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并应于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
黄在庭上辩称,「请检察官帮我定义何谓假结婚」、「我与杜女从未行房过,从未发生过性关系」、「杜女是我家人安排的童养媳,等我有能力买大房子之后,我会把她接过来一起住,再照顾我的生活起居,做一些下人的工作,洗衣、做饭等等」、「伊來澎湖发现杜女比较会服侍男人,深得我心,所以我向家人說希望能选她当童养媳」,而就有关童养媳的条件,则称是「合我的眼缘,而且也要听话,不会跟我五四三,不会跟我废话,因为是下人,要对我言听计从」等。
判决书指出,审酌被告为使自己得以配偶身分获取居留权益,竟以假结婚之非法方式申请居留及申请延展居留,影响政府主管机关对于外国人民在台居留及婚姻管理之正确性,所为实属不该;考量被告犯后终至法院审理时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为量刑标准。
黄俊珲因工作关系,2019抵台就职,向仝姓同事表示,「因台湾同婚合法化了、很自由、想留在台湾,并有研究香港居民取得台湾身分证之流程」,为长期居留台湾,想找一名台湾人办理结婚登记。委请仝姓同事引介,2人来澎湖地区旅游时,顺道找曾为同学与同事的杜女,进而结识杜女妹妹同意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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