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城家暴男当街砍死自己的妻子与小姨,妇援会呼吁司法单位对此故意杀人的加害者应严惩不可轻放,并根据实务经验分析各种可能性与预防措施。(取自妇援会脸书)
〔记者吴柏轩/台北报导〕近日发生新北市土城家暴加害人开庭结束后,竟未收敛其行为,对被害人与其妹妹报复开车追撞,还持刀杀害而死亡事件,妇女救援基金会今(8日)声明对此感到难过、遗憾,谴责加害人的暴力行为,呼吁司法单位对此故意杀人的加害人应严惩不可轻放。
妇援会指出,长期关注且服务类似案件的被害人,从实务经验提出:亲密关系的暴力在本质上是「权力控制」:实务发现被害人去声请保护令,大部分加害人会因公权力介入而降低暴力行为或严重性,但也有少数加害人认为其被剥夺权力控制感、让其没有面子而产生报复行为,或是再施以更严重暴力行为以控制、阻止被害人脱离或向外求助。
妇援会发现,离婚、保护令开庭与审判结果前后,加害人想要阻止被害人开庭、持续开庭情绪、无法接受诉讼结果等,易出现各种恐吓、报复暴力行为。社工要与被害人进行人身安全风险评估与因应计划,如出入路线、遇到加害人因应方式等。保护令核发后,家庭暴力防治官也要告诫加害人。
妇援会也指出,家暴保护令虽可禁止加害人对被害人持续施暴,但面对无惧公权力、具有毁灭性格、报复心强烈的加害人效果有限,仍需警政、司法对加害人强力约制和后续教育辅导,以及加强被害人安全维护计划,若被害人的生命安全风险高,加害人无羁押时,被害人可带其子女暂居庇护所。
妇援会呼吁,司法单位对此故意杀人的加害人应严惩不可轻放,而为预防类似案件再发生,不可轻忽性别暴力严重程度,应要有评估暴力再犯的敏感度,积极落实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章刑事程序,以维护被害人和周遭民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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