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日最新判决出炉,判决原处分撤销、诉讼费用由被告(北市府)负责。(资料照、记者钟泓良摄)
〔记者钟泓良、郭安家/台北报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宣判北市府于永春都更案败诉,前诉讼律师、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说明,实施者森业营造违反法令,任意更动权利变换估价基准日,导致同意户损失;但台北市都发局长林洲民指仍会继续上诉。都发局昨无法说明全案细节,仅表示尚未收到判决书,并强调判决不影响都更案程序,也与是否动用《都更条例》36条强拆条款无关。
都发局表示,全案目前仍在一审阶段,北市府得提起上诉,而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16条第1项:「原处分或决定之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诉讼而停止。」而原告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另案声请处分停止执行,尚未裁定停止执行,故就目前法律状态而言,不影响原都更计划核定;都发局也强调,该判决与是否执行强制拆除也无直接关系。
詹顺贵解释,建商已取得12%风险管理费(逼近最高14%),应负担风险,却表示都更后土地及房价上涨,而营建成本同时也上涨,接著竟违反都更相关法令,任意调整权利变换的估价基准日,帐面上住户共同负担比未增加,但本应享受到的自然上涨房产价值,却被建商以重新估价方式捞走,同意户不知道被A走,这非常不应该,
詹顺贵说,这是他上任前处理的最后一件诉讼,但建商任意调权利变换的估价基准日,却不是北市府第1个恶例,市府审查逻辑都是保证实施者权利,不承担风险又可以获利;但他坦言,市府仍可提起上诉。
据了解,副市长林钦荣规划永春都更案政府代拆流程,市府透过「台北市都市更新及争议处理审议会设置要点」成立专案小组协调,仍无共识,520新政府就任后,又有选区市议员请托北市府官员尽快「处理」,原本林规划6月执行强拆,但府内有其他声音盼诉讼案结果出炉再研拟对策,避免重演苗栗大埔事件,昨判决出炉,也让代拆计划可能生变。#
来源:自由时报